关于做好西藏自治区直属机关2020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资格审查、考察和体检工作的通知
区直各遴选单位政工人事部门、各位考生:
为做好西藏自治区直属机关2020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资格审查、考察和体检工作,根据《西藏自治区直属机关2020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告》,此次遴选资格审查、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各遴选单位要高度重视报考资格复审工作,根据报考条件和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按照“谁用人、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对遴选人员的报名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由各遴选单位通知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的考生。遴选单位须审查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西藏自治区直属机关2020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推荐表原件;
4.职位要求其他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原件。
二、考察
(一)考察内容
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廉政情况。廉政考察必须征求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出具书面意见。
(二)考察方式
各遴选单位选派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在考察过程中,要严把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关,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作出实事求是的结论。考察采取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和开展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也可采取专项测评、实绩公示、业绩评价和履历分析等方式,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并由考察人员及单位负责人签字。考察小组要对考察结果负责。考察不合格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三、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须到各遴选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确定拟任职人员
考察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各遴选单位党委(党组)研究确定拟任职人员,并在遴选单位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等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确定为任职人员。各遴选单位务必在12月20日前将任职人员名单报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遴选单位按照干部调配工作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
特此通知。
联系方式:0891—6198299
附件:2020年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进入考察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公示).xls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