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茶陵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编委会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范围
征地工作协调服务中心、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信访中心面向全县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含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人员);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云阳国有林场在编在岗人员。
(二)报考者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在原工作单位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要求为准(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11月 30日以后出生; 40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45周岁以下是指1974年11月30日)。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体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4、试用期内、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人员;
5、县内在编中小学校教职工。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茶陵县政府门户网、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布时间不少于七天。各环节招聘信息在茶陵县政府门户网、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00—17:30)。
3、报名地点:
征地工作协调服务中心选调岗位:征地工作协调服务中心办公室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选调岗位: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办公室
信访中心选调岗位:信访中心办公室
林业局选调岗位:林业局办公室
4、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报名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并如实填写《茶陵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选调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岗位选调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为1:3,选调岗位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或核减选调计划。
笔试内容:财务人员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林业管理人员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林业相关专业知识;其他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当天报考人员放弃的,不进行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按选调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
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
对拟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调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社部门审定。
(六)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的对象,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监督
整个选调工作将严格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调政策由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0731-25216553;监督电话:0731-25245698
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