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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内江开发区管委会选调8人

华图教育 2020-11-26 17:39

关于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依法依规、有序流动,进一步增强我区工作人员力量,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全国公开选调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工作需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管理九级工作人员8名,职位情况表见附件1。

二、选调对象

公益一类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成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六)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受过刑事处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按照规定,尚在试用期内的或在最低服务年限内。

四、选调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分数均为100分,总成绩=笔试×60%+面试×40%。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内江人事考试网www.njpta.org.cn。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30—12月6日(截止时间为12月6日中午12:00)。

1.选择职位。各单位的公开选调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事业人员职位情况表》(以下统称《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直接与相关单位联系。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真实、准确填写《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内江经开区党政办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中午12: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选调资格。

4.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选调人数需达到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录用计划。若报名结束后,该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需调减岗位或取消岗位录用计划的,将电话通知考生。

5.打印准考证。在2020年12月8日至11日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可通过内江人事考试www.njpta.org.cn进行查询。

(三)资格审查和面试

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面试对象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考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接到面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工作时间)持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及考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需明确面试报到时间和地点);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相关证件、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以及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报考对象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手续:

1.《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证明1份;

3.《事业单位聘用登记表 》复印件1份,需加盖现单位公章;

4.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首次签订);

6.委托他人报考的,还需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人签字并按手印);

7.报考岗位需中共党员的,应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

面试由选调单位组织,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实践调研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选调程序。

(四)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继续加试,以加试的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负责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组织实施。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

(六)集体研究

由内江经开区党工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人员。

(七)公示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选人员,在内江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本次选调相关规定的,取消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调动手续

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合格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九)定级

选调人员调入后,其职级根据用人单位的职级职数情况,重新按程序核定。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报名时请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

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如因本人原因在选调期间未接到电话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3.本次选调工作严格按照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的规定进行,由中共内江市纪委内江市监委派出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全程监督,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电话:0832-2266993;监督电话:0832-2223258。

附件:1.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事业人员职位情况表

2.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1月25日

附件1: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事业人员职位情况表.doc附件下载

附件2: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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