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甘肃 广西 贵州 河南 湖北 河北 海南 黑龙江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天津 新疆 西藏 云南 浙江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遴选招考 > 公示详情

遂宁市遴选递补复审名单等事宜

华图教育 2020-11-19 16:19

关于2020年度遂宁市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的公告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公务员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组办〔2020〕22号)和《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关于2020年度遂宁市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2020年度遂宁市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
(一)面试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11月19日(星期四,上午08:30-12:00)。
(二)面试资格复审地点
遂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5506室)
(三)面试资格复审需携带的资料
报考2020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的:
①《遂宁市2020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贴上近期个人免冠证件照、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组织部门审核,签署“同意报考”并盖章)(原件);
②笔试准考证;
③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事业单位岗位及职务聘任材料(聘任文件或聘任表复印件,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签署“复印属实”意见,并加盖公章);
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考生工作单位党委〈党组〉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应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现工作单位及职务、基本工作经历、聘用为事〈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方式及时间、聘用岗位及聘任职务情况、近3年年度考核评定等次情况等内容)。
请考生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逾期不到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后果由考生自负。
2.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纪律要求、注意事项等详见《面试通知书》。
3.请考生认真阅读《面试通知书》上的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资格审查和面试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考点。
(二)为避免影响资格复审和面试,凡报考我市职位的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我市,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资格复审和面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医学报告。
(三)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资格复审和面试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须全程佩戴口罩。
(五)考生应下载打印《健康申报表》(附件2),如实填写,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一式一份)与资格审查其他资料一并提供。
四、本公告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可咨询遂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咨询电话:0825—2989392。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