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材料】
人心所向,众望所归。6月3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这是香港回归以来中央处理香港事务的重大举措,全面正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和香港基本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确保一国两制稳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二、【解读分析】
自回归以来,“一国两制”在香港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功,但在实践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自香港在2019年修例风波以来,反中乱港势力一直公然鼓吹港独、自决、公民投票等主张,进行破坏国家统一、分裂国家的活动;部分国内外势力公然干涉香港事务,为香港反中乱港势力撑腰打气,充当保护伞,利用香港危害国家安全。所有中国人,包括香港同胞,都深知,长期在国家安全问题上“失之交臂”,使香港面临回归以来最严峻的形势;内外勾结、反中乱港势力,已成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最大敌人。
我们都知道,“一国两制”是以实现和维护国家统一为目的的,维护国家安全是“一国两制”的核心内容。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制定有关法律,重点是健全和完善新形势下香港特别行政区与宪法、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相一致的制度机制,重点是解决香港特别行政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存在的法律漏洞、制度缺失和工作“短板”,重点是落实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和主要责任,重点是全面准确地贯彻"一国两制"方针,保证"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不变形、不走样,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任何国家,无论是单一制还是联邦制,其国家安全立法都属于国家立法权的范畴。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共6章66条,是一部集实体法、程序法和组织法于一体的综合性法律。该法案明确规定了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机构,规定了分治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勾结境外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等四类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规定了案件管辖、法律适用和程序,以及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办事处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等内容,并建立了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该法案,不仅堵住了香港特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存在的法律漏洞,而且必将有力地反对中乱港势力的嚣张气焰,有效地防范国家安全风险,筑牢“一国两制”的基础。
就香港而言,一个国家的根基得到巩固,两制的好处得以彰显。应当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法》的颁布实施,针对的是极少数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针对的是“港独”“黑暴”“揽炒”势力,以及香港资本主义制度不变、高度自治和法制建设。在国家安全这一大前提下,香港社会稳定才有保障,发展才有基础,发展才有基础,香港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切实保障,特区政府和社会各界才能把注意力集中到经济生活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上来。总之,国家安全底线越牢,“一国两制”的实践空间越大。这一年是香港基本法30周年。香港基本法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法律化、制度化,其宗旨是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维护香港繁荣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维护国家安全法》的颁布和实施,成为“一国两制”走向稳定和发展的“压舱石”。以永不忘本、锐意进取的精神,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确保“一国两制”方针不变、不动摇,确保“一国两制”实践不变形、不走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