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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委党史研究室选调1人公告

华图教育 2020-11-02 20:48

中共佛山市委党史研究室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共佛山市委党史研究室决定面向广东省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中共佛山市委党史研究室一级科员1名,从事地方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和党史书籍编撰工作。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热爱党史研究事业,有较高的党史专业素养,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强;

3.具备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有党史课题、党史书籍编撰经验或党史编研成果;

4.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身份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不包括聘任制公务员);

5.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6.年龄40周岁以下(时间截止至2020年10月15日);

7.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8.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回避情形的;

3.未满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4.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三、选调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此次选调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将报考所需材料扫描并打包,文件包标题统一为“选调+姓名(例:选调张三)”,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fsdsyjs@foshan.gov.cn。咨询电话:0757-83334826。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2月2日止,以中共佛山市委党史研究室收到报名材料电子邮件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3.报名材料

(1)经本人签名确认的《中共佛山市委党史研究室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扫描件(见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任现职级文件和《年度考核登记表》等材料扫描件,近期小一寸免冠红底电子照片;

(3)公开发表的文章文稿等证明材料扫描件,需注明报纸、刊物的名称、刊登日期、刊号等基本信息(如有请提供);

(4)本人近两年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扫描件(如有请提供);

(5)报考人员如有个人编写的党史作品或著作可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中共佛山市委党史研究室,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39号1号楼6楼,联系电话:0757-83332320。

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初审

收到材料后,审核确定符合报名条件人员,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短信形式通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未收到通知的视为未能进入下一环节,报名材料恕不退还,对个人资料予以保密。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不足5名的,由中共佛山市委党史研究室决定是否中止选调工作。

(三)考核

考核分面谈、笔试和面试三个环节(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中共佛山市委党史研究室以电话、短信的方式通知报考人员)。通过初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谈环节,中共佛山市委党史研究室根据面谈情况确定进入笔试、面试人数。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中共佛山市委党史研究室在面谈当天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中共佛山市委党史研究室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上均需原件),如有荣誉证书、获奖证明等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可一并提供。

中共佛山市委党史研究室在考试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报考人员其考试成绩和是否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转任。若因体检不合格、考生弃权出现空缺,由中共佛山市委党史研究室决定是否递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中共佛山市委党史研究室按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并查阅考察对象人事档案。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选调的,由中共佛山市委党史研究室决定是否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与转任

拟任人选在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fszzb.gov.cn/gwygl/)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职位为一级科员,如在原单位任职高于一级科员的,需自愿放弃原任职务或职级。

(二)选调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请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联络畅通。

(四)中共佛山市委党史研究室对本次选调工作具有最终解释权和决定权。

派驻纪检监察组电话:0757-83335115;邮箱:zzbjjz@fszzb.gov.cn

附件:中共佛山市委党史研究室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佛山市委党史研究室

2020年11月2日

附件下载:附件:中共佛山市委党史研究室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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