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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办法解读

华图教育 2020-11-02 20:16

一、【背景材料】

2019年,李克强总理提出要建立政务服务的“好差评”制度,让企业和群众来评价服务的绩效。国务院办公厅也于2019年12月3日发布了《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评优”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9〕51号)。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政务服务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河北省在2019年继续研究制定了《河北省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办法(试行)》。关于《评价办法》,大家都知道些什么?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二、【解读分析】

本评价办法共分二十七条,分六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统一评价标准。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基础上,构建了全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统一评价标准,整合评价渠道,实现对事项、机构、平台和人员的评价,全面建立政务服务体系和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管理系统。

第二,规范政府机关的服务要求。便利服务办理,优化服务流程,减少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完善便民服务,加强政务服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完善网上服务规范,落实“一网通办”要求,完善网上预约、申报、审批服务等流程,提供网上咨询服务,使网上办事更加透明,操作更加规范,沟通更加顺畅。

第三,理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强化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编制完整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纳入全国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实现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健全办事指南,明确申请条件、材料、程序、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评价渠道等要素,推动全省统一受理、统一标准、统一评价。

第四,建立多元化的评价渠道。利用全省政务服务“好差优”系统畅通评优渠道,建立实体大厅评优系统、“冀时办”APP和微信小程序、电脑端(河北政务服务网)、手机短信、服务热线、意见箱、监督平台、电子邮箱等多种评优渠道,对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和科研机构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全面推进五级覆盖。统筹推进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府综合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网上、网融合,服务事项、渠道全覆盖,确保数据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客观性。

第六,在线、线下综合评价。网上服务会实行“一事一评”,将本部门网上和线下的办理情况、人员等信息实时汇集到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群众可以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冀时办”APP和微信小程序,对自己办理的事项进行多维评价;线下服务实行“一事一评”,按照省政务服务网统一的评价标准,在服务窗口的醒目位置,放置实体评价器或评价二维码,评价数据应及时汇集到全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对于暂时不具备条件的边远地区和基层服务点,要提供书面评价表;积极开展政务调查,对新出台的利企惠民政策、新提供的服务项目、直接关系到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通过随机调查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其进行评价,及时了解政策知晓程度、办事便利程度、服务满意度,将调查结果作为改进服务的重要依据。

第七,评价的内容。对政府工作人员服务满意度的评价内容应包括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等;分等级地将政府工作人员服务满意度分为“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等五级,“非常不满意”为“差评”。

第八,加强对评价结果的应用力度。以全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为基础,建立"差评"核查、整改、反馈机制,确保"差评"100%整改反馈;强化评价数据分析,分析企业和群众的诉求和期望,及时发现政务服务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改进服务;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将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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