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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医疗保障局洞头分局选聘公告

华图教育 2020-10-27 09:18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洞头分局关于选聘海霞医保监督员的公告
 

 

为充分弘扬海霞精神,发挥社会各界监督力量,进一步规范我区定点医药机构的经营行为和医保经办机构的服务行为,深入打击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切实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加强医保队伍作风建设,不断提升医保系统管理和服务水平,决定在全区公开选聘首批20名海霞医保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拥护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的各界人士,优先选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业务相关的部门工作人员及热心市民。

二、选聘条件

参加选聘海霞医保监督员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接受医保洞头分局的指导,熟悉、热爱和关心医保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二)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等方面基础知识,有较强的调研实践、观察分析问题能力。

(三)原则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并具备履行医保监督员职责的时间和精力。

(四)品行良好,无刑事处罚、不良信用记录。

三、主要职责

(一)参加医保分局开展医保基金监管的日常和专项检查活动;

(二)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对医保分局开展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质询或明查暗访;

(三)对医保分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政务公开、服务承诺、行政管理行为规范情况进行监督;

(四)对医保分局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进行监督;

(五)对医保洞头分局及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督促整改;

(六)监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执行医保政策情况;

(七)提出加强医疗行风建设相关意见和建议。

四、选聘程序

(一)申报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填写《洞头海霞医保监督员申请表》(见附件),并将申请表、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及其他可以证明胜任海霞医保监督员工作的材料电子版,于2020年11月2日(星期一)17:30前发送至医保洞头分局电子邮箱:dtylbzj330322@163.com。联系人:叶晨浩,联系电话:0577-55895272,13858834010(644010)。

(二)资格审核

由医保洞头分局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三)颁发聘书证件

医保洞头分局在符合选聘条件的报名人员中,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向社会公告,并颁发《海霞医保监督员聘书》和《海霞医保监督员监督证》。海霞医保监督员每届聘任期为2年。

 

 

附件:洞头海霞医保监督员申请表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洞头分局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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