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甘肃 广西 贵州 河南 湖北 河北 海南 黑龙江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天津 新疆 西藏 云南 浙江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遴选招考> 公告详情

辰溪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法学会办公室选调公告

华图教育 2020-10-19 21:34

辰溪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辰溪县法学会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辰溪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辰溪县法学会办公室是辰溪县委政法委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数

辰溪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人员2名,辰溪县法学会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全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教师不在此次选调范围)。

三、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工作扎实,作风严谨,团结协作能力强,事业心、责任心强,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作经历,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其中报考县法学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的需具备法律专业,且从事法律相关工作3年以上;(以上时间计算到2020年10月30日)

3.有较高的实际工作水平、业务能力和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4.报考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人员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县法学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内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在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的前提下均可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县委政法委政工室(县委203室)。

联系人:黄 平 15274577953   李 菊 18874597261

(二)审查。县委政法委负责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再分别报送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三)考试。资格审查通过后,列为参加考试人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按100分值计算。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确定综合成绩并进行公示。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2,资格审查后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相应削减选调计划。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现场答题的方式进行。

笔试和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请参考人员保持联系畅通。

(四)考察。依据综合成绩按选调职位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但综合成绩需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才能列为考察对象。由县委政法委、县纪委监委等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1次。

(五)确定初步人选。考察结束后,对入围人员进行公示。根据考察意见和公示结果,经县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

(六)办理调动。对拟调入的人选按相关程序提请县委编委会研究,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委政法委按照人事调动有关要求,办理工作人员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0745—5232304(县委政法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745—5232160(县纪委监委)

中共辰溪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10月13日

相关文件

中共辰溪县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更多推荐

2022湖南湘西州龙山县政府驻长沙办事处公开选调2人公告

2022-01-15 23:30

2021湖南长沙市宁乡市教育局选调事业单位7人公告

2021-11-05 14:59

辰溪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0-10-19 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