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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海阳经济开发区面向全市公开竞聘工作人员公告

华图教育 2020-09-29 16:45

 

海阳经济开发区面向全市公开竞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海阳经济开发区用人机制改革,优化人岗配置,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活力,根据省、烟台市关于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有关要求和开发区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公开竞聘工作人员,具体内容如下:

一、竞聘岗位名称及数量

海阳经济开发区雇员共设为8级。其中:1、2级为高级雇员,由上级组织任命;3、4、5级为中级雇员(5级雇员为业务科长,暂由4级雇员兼任,可作为6、7级雇员晋升职位),6、7、8级为初级雇员(8级雇员为新考录行政事业编人员预留),实行全员竞聘。

本次竞聘共设置雇员岗位38个。其中:3级雇员岗位4个、4级雇员岗位9个;6级雇员岗位12个、7级雇员岗位13个;5级、8级雇员岗位本次不实行竞聘。(详见附件1)

二、参加竞聘人员范围

海阳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中符合条件的人员(教师、医生除外)。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政廉洁,乐于奉献,遵纪守法,模范引领社会公德。具有岗位工作所需的专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决策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3.具有拟竞聘岗位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较好地领会和贯彻上级要求,完成开发区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4.竞聘中级岗位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0月1日之后出生),竞聘初级岗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0月1日之后出生),特别优秀的经主管部门推荐、全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放宽条件。

5.近两年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不满两年的,需试用期考核合格)。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8.海阳经济开发区所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2020年7月以后社会事务剥离分流人员年龄及学历可适当放宽,竞聘中级岗位人员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0月1日之后出生),竞聘初级岗人员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0月1日之后出生);学历放宽至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人事档案存在疑点未调查清楚或已调查清楚但未处理到位的。

3.公务员未满签订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4.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海阳经济开发区所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形。

(三)报名资格

竞聘3级雇员(部长)岗位人员需为现任副科级及以上干部。竞聘4级雇员(副部长)岗位人员需为现任股级及以上干部。竞聘6-7级雇员岗位人员需为在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工作1年以上、在编在岗,符合条件的人员,其中,6级雇员为主管,需要参加工作3年以上且能独立胜任该岗位并能指导其他人开展业务;7级雇员为科员,需要参加工作1年以上且能胜任该岗位业务。(海阳经济开发区机关2019年考录已在岗人员可参与竞聘7级岗位)

(四)岗位申报

海阳经济开发区所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2020年7月以后社会事务剥离分流人员可在同一部门申报上下两个等级岗位。

其他单位参加竞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四、聘期及聘用待遇

实行岗位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聘期内及期满,依据考核结果予以续聘或解聘。

聘用人员实行“单轨运行、档案接续”,档案内原职务、职级、工资不再变动,接续记录开发区聘任岗位职务的履历、工资、考核、奖惩等情况,按新任岗位执行相应薪酬。按照以岗定薪、薪随岗动、总量控制、拉开档次的原则,确定与岗位职级和绩效考核挂钩的薪酬方案,首次薪酬总额确定为海阳市直机关同条件工作人员收入水平的1.5倍。以后,根据上年度排名及考评情况进行调整(1.5-3倍)。

对聘任后交流出开发区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人员,原则上按照开发区聘任的岗位职务交流,聘任岗位低于原档案职务层次的,经上级组织部门批准,可根据有关规定,按原档案职务层次交流。被末位淘汰不再聘任的,按照档案封存职务层次安排。

五、竞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竞聘人员根据竞聘岗位、报名资格条件及个人实际情况进行报名,填写竞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进行现场报名,并着手准备个人竞聘相关材料。现为海阳经济开发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愿不参加本次竞聘的需在报名表上注明“本人自愿不参加此次竞聘”,并签字摁手印。

报名时间:9月29日-10月9日

报名地点:海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人:王志星、孙婷、徐欢、张晴云

联系电话:0535-3202991,3202958

(二)资格审查

由全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报名人员资格条件不通过者,不予推荐参加岗位竞聘。资格初审于10月10日完成。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竞聘工作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竞聘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竞聘人员扫描二维码添加到微信群。

(三)报名公示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海阳市政府网站和海阳经济开发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12日-10月14日。

(四)公开竞聘

采取自上而下、分级竞聘的方式进行。拟定于10月15日开展3级、4级岗位竞聘工作。10月16日开展6级、7级岗位竞聘工作(时间安排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调整,通过微信群通知)。报两个岗位的人员,上一岗位落聘后再参与下一岗位竞聘。

竞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先进行陈述,自我介绍并阐述对拟竞聘岗位职责任务的理解和认识,时间不超过5分钟;然后由评委提问,应聘人员进行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评委对应聘人员进行打分。同一职位竞聘结束后,现场公布分数。根据面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用。

(五)公示聘用

各岗位人选确定后,对最终竞聘结果在海阳市政府网站和海阳经济开发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问题或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其他事项

本次竞聘不指定相关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本细则由海阳经济开发区全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5-3202991,3202958

监督电话:0535-3225100

附件:1.海阳经济开发区竞聘上岗雇员岗位表

          2.海阳经济开发区岗位公开竞聘报名表

 

 

海阳经济开发区全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9月28日

 

附件1:海阳经济开发区竞聘上岗雇员岗位表.xls

附件2:海阳经济开发区岗位公开竞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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