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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公开选拔“三方面人员”50名

南昌市委组织部 2020-09-18 16:26

南昌市2020年度从优秀乡镇(场、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
选拔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来源渠道,建立完善以实绩为导向的择优选拔机制,调动广大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开展南昌市2020年度从优秀乡镇(场、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以下简称“三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人选业绩和群众公认,突出乡镇(场、街道)党组织推荐和县区组织部门的审核把关作用;

(二)坚持竞争性选拔,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操作,突出好中选优、优中选强;

(三)坚持分类选拔,按照“三方面人员”的不同特点,分类提出计划,分类组织测试;

(四)坚持分县区选拔使用,由各县区根据编制和领导职数空缺情况提出计划。

二、选拔计划

全市共选拔50名。其中从乡镇(场、街道)事业编制人员中选拔22名,从村(社区)干部中选拔13名,从大学生村官中选拔14名,从事业编制驻村第一书记中选拔1名。

三、选拔对象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等要求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优秀乡镇(场、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必须现为乡镇(场、街道)在编在岗的优秀事业编制人员(含县区直单位派驻乡镇街道工作的事业编制干部,不含学校、医院),2006年1月1日之后进入事业单位的,必须是经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公开考录(招聘)或国家政策性安置的人员;在乡镇(场、街道)工作满5年以上;年龄48周岁以下(197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履行乡镇街道职能的管理处、工业园区所辖有关方面人员一并纳入。

2.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必须任现职连续满3年以上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任村(社区)主任、党组织书记连续累计满5年以上且现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工作;或任现职连续满6年以上的村(社区)主任;年龄48周岁以下(197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一肩挑”后改任副职的人员,不影响其届中参加选拔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资格条件和任职年限的连续计算。

3.优秀大学生村官:必须服务期满已转为事业编制或考录为公务员,且现仍在乡镇(场、街道)或原服务地所在县区工作;或者从选聘到村任职起工作满4年且目前仍在村官岗位;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事业编制驻村第一书记: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任驻村第一书记满2年。

上述选拔范围人员年龄、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9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拔: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6.在录用(聘用、任职)试用期内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其他原因不宜参加选拔的。

四、选拔程序

选拔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各县区、开发区负责具体实施。具体选拔程序和步骤如下:

(一)个人报名。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人员按照自愿、诚信的原则,到所在乡镇(场、街道)报名。事业编制驻村第一书记直接到县区组织部门报名(市直下派驻村第一书记到原驻村所在县区组织部门报名)。上述人员均不得跨县区报名。

(二)资格审查。乡镇(场、街道)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汇总报县区、开发区组织部门进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

(三)差额组织推荐。由县区、开发区组织部门委派工作组实施。事业编制驻村第一书记不实行差额组织推荐。

差额组织推荐包括署名推荐、量化评分和审核确认三个环节。根据考核量化成绩按高分到低分分类排序,按参加笔试人数与选拔计划数不低于5:1、事业编制人员原则上不高于15:1、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原则上不高于10:1的比例分类确定拟参加笔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笔试)。参加笔试人数与选拔计划数未达到5:1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选拔计划数。审核确认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四)分类考试。笔试、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命题,各县区、开发区具体组织实施。笔试、面试总分各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核量化成绩和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并按照入闱面试人数与选拔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数(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事业编制驻村第一书记根据笔试成绩和奖励表彰加分计算总成绩)。同时,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档案审核,如发现档案存在恶意涂改、造假和重要材料缺失等影响选拔的,取消面试资格,对缺额可依次最多递补两次,并及时进行公告。面试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差额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核量化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30%、30%、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对象:选拔计划数为3名及以下的,差额1名;选拔计划数为4名及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小数点舍去)。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并及时进行公告。事业编制驻村第一书记实行等额考察,按照笔试成绩(含奖励表彰加分)、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遇综合成绩同分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不含奖励表彰加分)高低确定入闱考察对象;如各项成绩均同分的,则加试确定入闱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各县区、开发区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具体表现,注重考察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岗位匹配性。考察过程中,须再次认真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对档案存在恶意涂改、造假和重要材料缺失等影响选拔的,立即中止考察程序,取消其考察资格。

(六)决定任职。各县区、开发区根据考试、实绩考察等情况综合分析研判,经组织部门研究后,按照拟选拔职位数量“N+1”的差额比例提出票决人选,提交县区、开发区常委会(工委会)票决,产生拟任人选,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按要求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收到的信访反映,由县区、开发区负责查核了解,经查核属实且影响任职的,取消任职资格。经组织任命或当选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公务员登记;未当选的回原单位另行安排。

中共南昌市委组织部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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