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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卫生健康局公开比选局管干部公告

华图教育 2020-09-17 22:51

慈溪市卫生健康局公开比选局管干部公告

根据干部比选任用工作有关规定,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卫生健康局决定公开比选局管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计划

(一)局团工委专职副书记1名。

(二)市急救站副站长1名。

二、比选范围条件

本次比选面向慈溪市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在编人员进行。报名人员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有实践经验,有胜任比选职位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同时应符合比选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一)局团工委专职副书记

全市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在编人员,参加工作满2年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2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共党员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市急救站副站长

全市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在编人员,参加工作满2年以上,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并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3.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未满的;

4.其他不宜报名的。

三、比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时间为9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地点:市卫生健康局(白沙路街道二灶潭路1258号)1207会议室。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详见附件)及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单位出具的在编、工作经历证明,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0年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需提供省医学教育信息服务平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成绩)。

经资格审查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报考职位比选数量比例低于3∶1的,取消相应职位。职位被取消的,允许报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二)初选评价

各职位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7人时,先进行初选评价。初选评价采用笔试的形式,按百分制计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和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初定于9月24日上午(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记载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后,将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该职位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

对有下列情况的报名人员,按相应标准实行笔试成绩加分,合成笔试总成绩(每位考生最多限加4分):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位研究生,加2分;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加2分;

3、局团工委专职副书记职位报名人员大学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或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加2分。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线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按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比选人选(少于规定比例的则全部确定为面试比选人选)。

面试比选开始2天前,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比选而空缺的名额,依次予以递补。面试开始前2天内提出不参加面试比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比选而空缺的名额,不再递补。

初选评价分不带入面试比选环节。

(三)面试比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分两部分进行,第一部分为面试比选人选陈述题,第二部分为主考提问题。面试准备时间8分钟。面试比选人选根据抽签号按顺序到专门的准备室进行8分钟思考准备,随后进入面试考场面试。面试时间10分钟,其中面试比选人选陈述5分钟,回答主考提问5分钟(含主考提问时间)。

面试评价采用投票推荐的方式,由评委对面试比选人选表现情况进行投票。

按照目标职位比选数量1:3的比例,根据面试比选人选得票数,从多到少确定考察对象,得票数不足评委数1/3的不列入考察对象。如入闱考察对象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因票数相等导致入闱考察对象人数超过规定比例的,则对末位票数相等的人选进行再次投票,直至入闱考察对象数量符合规定比例。

面试比选成绩不带入考察任用等环节。

(四)考察录用

按照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作风和廉政建设情况。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征求市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组等部门意见后,根据计划比选指标和考察情况,拟录用人选由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如目标职位无合适人选,可决定该目标职位人选空缺。

拟录用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录用(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拟录用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31日。

(二)录用人员实行试岗考绩,试岗期限为一年。人员录用时,其身份为公务员(含参照人员)的,按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其中,市急救站副站长录用人员为公务员或参照人员的,需辞去公务员或参照人员身份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手续);其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动)手续,并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其中,局团工委专职副书记录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用人单位为市爱国卫生发展中心)。

(三)新录用的局团工委专职副书记,试岗期间享受局管干部中层副职待遇。

(四)报名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应随带下列证件和资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笔试成绩加分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等。目标职位有执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件(证明);目标职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并说明具体从事岗位、工种及职责情况。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联系电话:63838599。

(六)本公告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表

慈溪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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