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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建漳州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部机关工作人员6名公告

华图教育 2021-06-02 10:20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福建省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中共漳州市委组织部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部机关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人数

计划遴选工作人员6名,其中:

01职位:漳州市委组织部机关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4名;

02职位:漳州市委组织部所属参公事业单位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2名。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符合拟遴选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具体如下:

1.漳州市市级及以下机关,中央及省、市级机关设在漳州市市级及以下机关(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下同)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选调生,可报考01或02职位。

2.漳州市市级及以下党政办公室、纪检系统、组织系统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可报考01或02职位。

3.漳州市市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选调生,可报考02职位。

4.漳州市市级及以下党政办公室、纪检系统、组织系统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可报考02职位。

以上人员报考本次遴选,须按干部管理权限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及其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21年6月)。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2年以上含2年,有年限要求的,均按足年足月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下同)。上述基层工作经历参照《福建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有服务年限要求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具体以当年度报考公告规定的为准。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4.除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外,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为学士或以上。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适当放宽到33周岁以下(1987年6月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经遴选拟转任四级主任科员的,须现任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职级或副科级及以上职务。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和任职回避要求。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工作经历中存在与最低服务年限或对所在工作地区、工作单位、单位机构层次等有限制性规定不符情形的。

7.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含2021年乡镇换届提名对象)。

8.报名人员与所报考单位构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中任职回避情形的。

9.不宜从事组织人事工作的其他情形。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采取个人报名、组织推荐和考试考察相结合方式进行。具体程序为:

(一)推荐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8:00至6月10日18:00(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县(区)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到当地县(区)委组织部报名,开发区(投资区)等市直单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直接到市委组织部报名。

3.推荐材料:报名时需出具《报名表》(详见附件),报考者党员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其中一张贴在报名表上)。每人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

4.有关要求:各县(区)委组织部和市直相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协助审核把关,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参加遴选。县(区)推荐报名材料由县(区)委组织部于6月10日前汇总报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市委组织部办公室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告知各推荐单位和被推荐对象。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符合条件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遴选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相应比例减少该职位计划遴选人数。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者本人的动态“八闽健康码”(“闽政通APP”),“八闽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加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能力,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在规定的地点、时限内完成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对象: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分数合格线。在每个职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遴选计划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不足3倍的,按照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前进行资格复核。面试人选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到市委组织部办公室接受资格复核。对于复核未通过、未按期参加复核或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最迟于面试前3个工作日向市委组织部提交书面弃考说明),其出缺名额于面试前2个工作日在该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资格复核合格者进入面试。

3.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4.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若进入面试的人数与该职位拟遴选人数比例为等于或小于1:1的,报考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否则,取消其遴选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5.面试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1.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法计算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2.若报考同一职位有2名以上报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名次则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1场面试,名次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五、组织体检

按照每个职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与职位计划遴选人数的比例为2:1,职位计划遴选人选在2人及以上的按1.5:1比例计算。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遴选职位没有考察对象的,其出缺名额从报考该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面试人选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

六、考察与选用

体检合格的对象为考察人选。成立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遴选资格造成遴选职位没有考察对象的,不再进行递补。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市委组织部办公室提出。

体检考察合格对象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序择岗、满员为止。公务员身份人员选择02职位,则视同自愿放弃公务员身份,转为参公人员身份。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由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并分别在漳州考试报名系统和拟遴选人员原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转任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本方案由中共漳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2050281、2024620

考务监督电话:2035266

附件:中共漳州市委组织部面向全市公开遴选部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漳州市委组织部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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